假证件猖獗凸显监管漏洞
在苏州的一些人才市场、劳务中介、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常有人手持名片,见人就发。名片上印有“东南亚证件集团有限公司”字样,承诺能够办理本科毕业证、身份证、驾驶证、教师资格证等各种证件。
其实不独苏州,全国各地都有形形色色的卖假证者出没。
制贩假证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缘于巨大、持久的市场需求。在注重证件,忽视能力的现实语境下,一个虚假证件抵过千言万语或真才实学,人们急于通过假证获得物质与精神收益。在帮人们获得某种资格认可和社会价值时,假证也反证了自身的“价值”存在。
假证件凸显监管漏洞。我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制售假证利益链参与环节多,流动性大、隐蔽度高、单笔涉案金额小……都增加了监管难度。
证件被任意伪造、贩卖的后果是证件权威性的丧失,这不单纯是对法律的亵渎,也是对社会规则及公共管理的蔑视,损害法律威严,败坏社会风气。
报道中有个细节,这些假证应有尽有,无所不包,但就是不能在政府指定的网站查询。换言之,官方、正规的查询系统是辨别真假证件的“火眼金睛”。
据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对假证贩子街头揽客现象的打击力度,健全权威证件、学历、资格等信用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各行各业相关证件的防伪标识,用真技术不断挤压使用假证件的空间。另一方面,用人单位要严格招聘程序,细致审核证件,大力破除“重证件不重才能”的形式主义用人观,全社会建立良好的用工招聘机制及人才评判体系,全面提升公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摒弃浮躁功利、官僚主义,才是堵住假证泛滥的真实通道。(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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