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近视治愈”表述是约束也是提醒
■张淳艺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发文,要求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加强监管。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4月9日《人民日报》)
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我国近视患者达6亿人,青少年近视率居世界第一。孩子近视后,不少家长都急切寻求康复治疗,希望孩子恢复视力。于是,各种青少年近视矫正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以“近视治疗”“视力康复”等关键词在大众点评上检索发现,仅在北京,此类店铺的数量就多达300多家。
这些机构治疗方法五花八门,普遍收费不菲,一个疗程下来动辄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为了吸引消费者,不少经营者都将产品和服务吹得神乎其神,保证能够在约定期限内帮助孩子降低度数,甚至完全摘掉眼镜。然而,结果往往并非如此。据媒体报道,这些近视矫正机构治疗效果十分堪忧,有的孩子治疗半年后,视力非但没有改善,反而由假性近视发展为真性近视。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在联合发文中,一针见血指出“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为一些近视矫正机构的忽悠行为来了个釜底抽薪,也便于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过去,孩子治疗后没有取得商家承诺的效果,商家可以以个体差异为借口推卸责任。如今,在明令禁止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的情况下,倘若一些商家再使用相关表述误导消费者,有关部门就可以按照虚假宣传予以查处。
一个巴掌拍不响。在禁用“近视治愈”、遏制虚假宣传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加强科普宣传,消除广大家长的认知误区。《中国青少年眼健康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有超过半数的家长存在近视能被治愈的错误认知,有45.4%的家长没有主动了解过近视防控知识。在现实中,青少年近视“重治疗、轻预防”现象也十分普遍。禁用“近视治愈”,既是对商家的约束,也是对公众的提醒。有关部门应广泛开展宣传,引导青少年和家长理性看待近视矫正,用正确的方法爱眼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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