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隐蔽读经班要依法公开治理
近日,记者在北京暗访发现,全日制“读经班”依然存在,混班教学、放弃“数理化”等学科知识、授课教师无资质等现象依旧没有消除。调查显示,这些读经班多隐蔽在郊区别墅、居民楼里办学。
教育部日前专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虽然教育部门的要求颇为严格,但非法的全日制“读经班”并未销声匿迹,反而通过租用郊区别墅、居民楼、不公开学校标志等方式更加隐蔽和逍遥。“读经班”还有一定的市场,单单通过教育部门的一纸通知,显然无法从根本上遏制这一现象。
从媒体报道情况看,课程设置的随意、授课内容的枯燥乏味、管理的随意以及授课人员资质管理的混乱等,都体现出“读经班”并不是青少年成长的乐园和沃土。一些所谓的“从小开始糊涂识字教学法”“一心只读圣贤书拒绝数理化”等奇谈怪论,严重违背青少年身心发育规律和教育规律。
目前,教育部门从规范招生秩序角度专门下发通知,但现实中非法“读经班”走向隐蔽的现实,说明单单靠教育部门的叫停式治理远不能奏效。要想彻底根治这种不法办学行为,必须从源头抓起,由各职能部门联手实施依法治理工程。
首先,教育、文化宣传、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应从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青少年受教育权益的角度出发,宣传非法办学机构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危害,让社会各界尤其是家长正确了解对待“读经班”,自觉拒绝“读经班”。
其次,教育、公安等部门要联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对象进行普查,对未能及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对象信息进行联合核查,对在非法校外办学机构尤其是非法“读经班”就读的对象进行调查,对其未能接受义务教育的原因进行追溯,从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角度,规范家长的家庭教育行为和求学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选择非法“读经班”的错误教育观念和行为。
第三,要按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校外办学机构管理规定等,对隐蔽的“读经班”非法办学行为从严查处,依法追究非法办学者责任。
第四,要引导全社会监督校外办学机构的行为,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协同查处结果公开机制等,遏止非法“读经班”的隐蔽化经营,如此以来,非法“读经班”“国学班”“私塾”等行为才能从根本上得到矫正和扼制。(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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