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津天狮”案一审115人被判刑
据新华社长沙4月23日电(记者陈文广)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阙某理、郑某勇等27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案一审宣判:阙某理、郑某勇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5年8个月,均处罚金10万元。另外,其余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
据介绍,随着阙某理、郑某勇等27人被判刑,在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天津天狮”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系列案全部审结完毕,涉案115人全部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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