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母亲对孩子疏于管教 父亲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获法院支持
离婚时明确约定儿子的抚养权归母亲,但离婚后母亲却对孩子疏于管教,父亲欲夺回抚养权,将前妻告上法庭。近日,江苏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抚养权纠纷。
2015年,如东的费某和顾某因为感情破裂,到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小费随母亲顾某共同生活。离婚后独自抚养儿子的顾某倍感生活压力,2017年年初,顾某以儿子小费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费某支付抚养费。经法院调解,费某同意每月给付儿子生活费400元。然而,步入青春期的小费叛逆性格彰显,经常迟到、旷课。学校老师多次同顾某联系,忙于工作的顾某依旧对儿子关心很少。父亲费某得知此情况后,于2018年年底将儿子接到了身边。为了给儿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费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顾某对未成年的儿子疏于管理教育,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费某目前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在庭审中小费也当庭表示愿意随父亲费某共同生活。为有利于小费的健康成长,法院最终支持了费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准许变更小费的抚养权。(扬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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