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盗”走60亿元,打盗版怎成“打地鼠”? 网络文学盗版乱象调查
3.8亿名读者、1400万名作者、1600余万种作品……近年来,我国网络文学蓬勃发展,但也深受盗版之害。业内调查显示,2018年,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近60亿元,超过现有市场规模的一半。
随着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不断发展,网络文学侵权盗版花样翻新,打击盗版就像“打地鼠”游戏,打掉一个,又出现一个。问题出在哪里?如何遏制愈演愈烈的盗版之风?
“打不死的笔趣阁”现象
令从业者无奈
“笔趣阁”是早年“知名”的盗版小说阅读平台,靠作品的免费阅读吸引了大量用户与流量,后被依法处理关停。然而,此后诸多新开设的盗版网站,挂靠“笔趣阁”之名,企图借此吸引盗版用户的关注。
阅文集团CEO吴文辉说,针对冠以“笔趣阁”之名在各大应用市场传播侵权盗版的行为,阅文集团高度关注,仅2017年至今,就针对性处理了近百起与该名称相关的侵权盗版行为。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互联网上仍有大量以“笔趣阁”或类“笔趣阁”命名的阅读平台。以百度搜索为例,输入“笔趣阁”能够显示出上百家小说阅读网站。
据了解,这些盗版平台的侵权模式“花样百出”。“从一开始的盗版网站抓取内容,到现在的搜索引擎、浏览器、论坛、网盘、应用程序商店以及贴吧、微博、微信等多种传播方式,聚合、转码等多种侵权方法相结合,自媒体账号以及H5小程序开始成为盗版网络文学新的集散地。”掌阅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吴迪告诉记者,通过对互联网平台上流量巨大的“笔趣阁”平台进行监测,共计发现侵权小说多达35569本。
“一个盗版网络文学站点倒下的同时,能够裂变出几个新的盗版站点,如同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颜三忠说。
这一现象,让从业者颇感无奈。据互联网研究机构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网络文学整体盗版损失规模为58.3亿元,网络文学的盗版损失占到了同期市场规模的58.3%,远高于数字音乐的5.9%和网络视频的14.3%。
技术发展让打击盗版遇上“新难题”
为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自2005年开始,国家版权局等有关部门连续14年开展“剑网行动”进行专项治理,虽然网络版权环境明显好转,但盗版平台仍然层出不穷,原因何在?
业内人士透露,打击网文盗版存在“三大难”:
一是根除难——一方面,体系化规模化的利益链条,如中小型盗版网站与广告联盟等,使得侵权盗版行为有利可图;另一方面,网络文学侵权成本低,跟音乐或视频相比,文字作品的文件存储介质占用空间小,基本上没有服务器带宽的压力,因此盗版成本非常低廉,且盗版文件的迁移也十分方便,新的盗版站点和APP不断出现。
二是取证难——盗版朝隐蔽化、地下化发展,如出现聚合转码类盗版网文APP等,侵权盗版者将主要人员及服务器均设置于境外,用以逃避国内监管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已经形成了搭建网站、购买软件、获取广告、宣传推广、资金结算的"一条龙"产业,组织成员分别掌握不同的专业技能,分工协作、跨省跨地域流动,非常隐蔽。”颜三忠说。
三是维权难——诉讼程序繁琐,且诉讼周期长,权利人打官司需要消耗很大的成本和精力。记者了解到,在判赔力度方面,虽然各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均给予网络文学侵权案件更高的关注,并且陆续产生了一批较高判赔的司法案例,但整体网络文学侵权案件的判赔数额,仍不足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加之漫长的诉讼周期,整体上难以给侵权人造成实质压力。
严惩“挂羊头卖狗肉”“用马甲做盗版”行为
据了解,2016年,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两类网络服务商在版权管理方面的责任义务,并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对规范网络文学版权秩序具有重大意义。
业内人士呼吁,希望版权监管部门持续监督通知的实施情况,要求第三方网络服务商主动屏蔽和删除盗版侵权链接,禁止广告联盟向黑名单上的侵权网站投放广告,切断盗版网站的利益来源。
此外,专家认为,应加大司法机关查处网络侵权盗版力度。对侵害著作权作品数量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网络平台企业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惩分享平台“挂羊头卖狗肉”“用马甲做盗版”的现象,使侵权盗版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打击侵权盗版还要靠行业自律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业内人士呼吁作家、产业链各方协同合作,在网络文学行业内部,建立畅通、健全、良性的沟通环境。
(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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