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代购印度抗癌药 检方决定不起诉对仅为了病患使用,只收取适当工本费的不予认定犯罪
5月7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去年8月,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承办了一起销售印度仿制抗癌药品案,最终,检方对8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对犯罪数额较大的另外6人依法提起公诉。
2018年8月,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受理刘某、张某等人销售“易瑞沙”等印度仿制抗癌药品系列案件。涉案金额达3000多万元。
主观明知是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客观上将该药品进行销售,即构成销售假药罪。因此,涉案14名嫌疑人均构成犯罪。
“我们询问过不少购买涉案药品的癌症患者,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事实上也为一些备受病痛折磨的癌症患者缓解了病情。其社会危害性低于其他的销售假药犯罪。”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刑二部副主任郝大全告诉记者,“除部分只为了牟取暴利的嫌疑人外,有些嫌疑人卖的价格确实便宜,还有些嫌疑人只不过收取了运输的费用。”但是,检方认为销售印度仿制抗癌药这种行为确实具有危害性。
江苏省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指导鼓楼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把立案范围仅限于严重扰乱国家对药品的管理秩序、以营利为目的销售印度仿制抗癌药行为。对于仅为了病患使用,只收取适当工本费的人不予认定犯罪。最终,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对犯罪数额较低、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的8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对犯罪数额较大的另外6人依法提起公诉。(据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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