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夫人路线”公款行贿买官 山东巨野特大卖官案一涉案官员孔庆国再获减刑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孔庆国贪污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透露,巨野特大买官卖官案中涉案的田桥镇原党委书记孔庆国再获减刑7个月。此前,即2017年6月30日,他也曾获得减刑8个月。记者注意到,孔庆国是向刘贞坚行贿的37名涉案官员之一。
两次减刑
裁定书显示,罪犯孔庆国,服刑前原系中共巨野县田桥镇党委书记。现在山东省菏泽监狱服刑。
2014年6月4日,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作出(2014)巨刑初字第77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孔庆国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2017年6月30日,经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去其有期徒刑8个月。
执行机关山东省菏泽监狱于2019年3月18日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罪犯孔庆国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2019年4月30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罪犯孔庆国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的刑罚执行,刑期自2013年3月13日起至2029年6月12日止。
用公款行贿买官
据媒体此前报道,山东巨野特大买官卖官案是山东省委第七巡视组根据两份检举材料明察暗访查出的案件。值得注意的是,向巨野县委原书记刘贞坚买官的行贿者中,有13人是利用公款行贿买官。此外,在巨野特大买官卖官案中,人称“大嫂”的刘贞坚妻子江某某(原任巨野县公安局副局长)亦扮演了地下“组织部长”的角色。
媒体此前报道还称,官员们买官的花费,只有少数人是动用家中积蓄,多数人是向他人借钱,或直接利用公款行贿。在刘贞坚买官卖官案中,有13人利用公款行贿买官。据多名行贿人交待,刘贞坚在巨野主政后期,“大嫂”俨然成了地下“组织部长”,在一些场合会有意无意地“放风”,让行贿人感到升迁的机会来了。时过不久,送钱买官便成为半公开的秘密了,县里很多岗位已被暗地里“明码标价”。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孔庆国就曾通过向刘贞坚的妻子输送利益以达到了买官的目的。
2009年,巨野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面临调整。田桥镇属巨野县的经济强镇,对于空出的田桥镇党委书记这个“肥缺”,很多人觊觎已久,时任营里镇镇长的孔庆国就是其中之一。
大众网此前报道还称,一天,孔庆国提着一个包去了刘贞坚的办公室。包上面是两条烟,烟下面是3万元现金。不料,刘贞坚义正言辞地拒绝了:“符合条件的不只你一个人,不要用这种方式跑,快把包拿走。”刘贞坚没收并不是不想收,而是因为有人拿着包进来,空着手出去,他怕被工作人员看见,留下受贿的把柄。
尽管碰了一鼻子灰,孔庆国还是给刘贞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终,孔庆国出人意料地当上了田桥镇党委书记。刚一上任,孔庆国知道自己应该知恩图报。既然刘书记不收礼,那就走“夫人路线”。孔庆国想起了一句话——“要升官,找大嫂”。“夫人路线”果然好走。孔庆国最多一次送了50万元,直接装在一个旅行包里,放在了江某某的车上。而孔庆国所送的这些钱,全是他套取的国家公款。
卖官案曾遭中组部通报
2014年12月16日,中组部“12380”举报网站公布了山东江苏新疆4起买官卖官案件,山东省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刘贞坚买官卖官案忝列其中。
记者还注意到,山东巨野特大买官卖官案公开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大众网此前报道称,该案是山东省一起罕见的大规模卖官案,涉及巨野县县级干部7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10人,全县18个乡镇只有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未向刘贞坚行贿。大众网此前报道还称,刘贞坚案“牵涉面太大、涉案人太多”,仅取证对象就超过100人,44本卷宗和41张同步录音录像光盘装满两辆小推车。起诉书共指控刘贞坚44笔犯罪事实。除3笔犯罪事实共计118万余元系收受企业、个人贿赂外,其余41笔犯罪事实共计739万余元,均系其收受下属贿赂,为下属谋取职务调整方面的利益。
2015年4月15日,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因犯受贿罪被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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