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举报平台就要负起责任
日前,记者在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纪委监委开设的“干部作风随手拍曝光台”网站发现,一些已经长达近两年的举报内容,显示状态仍为“审核已通过,正在核查”。此类“正在核查”的举报还有10条,时间从2017年11月29日到2019年3月21日不等。新泰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站工作人员并非专职,在更新维护网站信息时可能不及时,将尽快核实。
前年的举报,在近两年之后,仍处于一种“悬而未决”的“正在核查”状态,这种长期以“正在核查”示人的执纪过程,显然都是很不正常、很难让人接受的,需要尽快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
事实上,针对监督执纪,相关法规也有明确而严格的程序要求。如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审理工作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执纪者必先守纪,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严格工作程序”。
上述长期处于“正在核查”状态的执纪过程,是否有违执纪工作规则,尚需进一步调查。但既然开设了举报平台,就要有个负责任的样子,给举报者一个交代,也给社会一个合理的解释,彰显和捍卫“从严执纪”的决心与公信力。(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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