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几千台“矿机”挖比特币 江苏镇江一团伙13名嫌疑人窃电2000余万元被批捕
7月10日,江苏镇江丹徒区检察院发布消息:该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3·7”特大窃电案1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经查明,该犯罪团伙两年多时间通过几千台“矿机”挖取比特币牟利,但却造成国家电力损失共计2000余万元。
采访过程中,记者一直有个疑问,这些“矿主”们为什么要挖空心思盗取电力呢?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据专业人士介绍,比特币挖矿机,是用于赚取比特币的电脑,多采用罗列大量显卡的方式工作,故此需要消耗大量电能。并且,一台机器每天24小时,需要耗电20多度,每度电按8毛钱计算,就是20多元钱。如果按照1000台矿机运转算,每天光电费就20000多元。而如果正常购买电能,用于生产比特币,几乎是没有利润的。这种情况下,“矿主”们便“傍”上了地处偏僻的厂矿用电。
检察官告诉记者,经查,2017年3月至2019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兰某某、毛某甲、李某、叶某某、毛某乙、王某某、王某等人,先后购置几千台比特币挖矿机,在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华恩轴承厂等十余家厂矿“窝点”,租用厂房、摆放“矿机”。租好厂房、雇好员工后就准备开工,但他们深知“挖矿”设备耗电量巨大,于是盘算着私接外线窃电。由此,便雇佣“有经验”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叶某等人,对“矿机”进行维护。期间,通过互感器短接的方式,大量秘密窃取租用厂矿的电力。
私自接电后,厂房所在位置的线路线损异常,呈大幅上升趋势,这一情况引起了镇江供电部门的注意。工作人员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分析,以及多次现场排查,发现有窃电行为,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检方介绍,骇人听闻的是,经查明,该犯罪团伙两年多时间,通过几千台“矿机”挖取比特币牟利,但却造成国家电力损失共计2000余万元!
近日,镇江丹徒区检察院在全面细致审查基础上,对1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扬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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