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领域将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失信人银行贷款、买保险或将被限制 网贷老赖 别想再赖
【划重点】
打击恶意逃废债
P2P网贷机构退出,借款人仍需还钱
加大惩戒力度,或限制贷款、保险等服务
高利贷不再有,明确提供网贷交易利率
光借不还再借没门
记者昨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不论是在营的还是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均将全面接入征信系统,网贷领域失信人或将面临提高贷款利率、限制提供贷款等惩戒措施。
这意味着,不仅P2P网贷机构的业务数据、利率情况会报送征信机构,从网贷平台借款的个人也将受到更多约束。
专家提醒,再有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将被报送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并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综合新华社、经济日报微信公众号报道
P2P网贷机构全部纳入
近年来,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加剧了P2P网贷行业风险。为加大P2P网贷领域借款人失信惩戒力度,保护出借人利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征信机构需依法合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对外提供信用信息,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以来,已有不少网贷机构退出,而一些借款人趁势打起“逃废债”的主意,损害了出借人权益。对此,通知提出,对已经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仍将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并转送征信机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超24%,法院将不予保护,但有部分平台推出高收益的借款项目。
因此,在P2P网贷机构向征信机构报送的相关信用信息中,通知明确提出要上报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利率超过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其实,此前已有多批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以及出险网贷机构“跑路”高管人员名单,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和百行征信系统。
恶意逃废债没那么容易了
《通知》对于打击恶意逃废债有什么用?
对个人来说——
专家指出,网贷机构全部纳入征信系统后,对于出借人来说,能够保护其权益,对债务人有威慑和惩戒作用,因此会提高借款人的偿债意愿。
对网贷平台来说——
对于已经出现问题、退出经营的网贷平台,各地将形成“失信人名单”转送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
筛选失信人名单的标准包括——
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
2.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
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宽限期后,失信人名单进入征信系统
《通知》明确,在形成“失信人名单”后,将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失信人名单”将送至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
为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通知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同时,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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