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应成“新常态”
深圳最新修订的交规于近日实施,新交规进一步加大了交管力度,机动车通过斑马线时如果没有减速让行,就属于违法。具体说来,车辆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显示绿色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避让的,将处500元罚款,记3分。
为了让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很多地方的交警部门不但大大加强了马路执法和对违法行为查处的力度,而且还对到底怎么样算是礼让行人作出了明确规定。
很多机动车驾驶人虽然忌惮于斑马线前面摄像头而遇到有行人过斑马线的时候会减速礼让行人,但是一旦斑马线上没有行人,或者是行人距离还比较远,就会加速通过而完全没有减速的意识和行动。
这次深圳市新修订的交规,不但对于斑马线上有行人经过的时候机动车没有减速礼让判定为违法,而且更进一步,车辆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显示绿色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避让的,将处500元罚款,记3分。换句话说,按照新的交规,机动车驾驶人只要通过斑马线,不管有没有行人,都必须减速礼让。这无疑是一种进步,有没有行人都坚持礼让,有利于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而习惯成了自然,礼让斑马线也就成了一种下意识的行为,这样才是最安全的。(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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