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组织参与重大案(事)件辩护律师集体面谈要求 规范执业行为防止炒作案情
本报讯(记者王慧通讯员羊曼芳)11月9日上午,省司法厅根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署,在厅机关组织召开“10·26”专案辩护律师及参与重大案(事)件法治工作者省队律师培训学习集体面谈会,230多名律师参会。省司法厅厅长郑学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郑学海指出,全省律师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中,要力求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使扫黑除恶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要深入学习、准确掌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两院”“”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刑事司法政策,自觉提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执业技能。
郑学海强调,全省律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接受委托、做好辩护代理、维护执业权利。律师担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要严格遵守程序、实体规范和执业行为规范,不准私自接案、违规会见、恶意炒作、诋毁司法机关、集聚示威、泄露个人隐私和工作秘密、扰乱法庭秩序、极端维权。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和完善请示报告、集体研究、检查督导、档案管理等接案管理制度,防止私自收案收费和失密泄密、不当传播和炒作案情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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