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促销短信密集“轰炸”消费者 律师:商家未经过用户同意群发短信涉嫌违反法
“双十一”前后,很多人的手机里,这两天都不停地收到各种商家的广告短信。这样的连番短信“轰炸”让部分消费者不胜其扰。那么,铺天盖地的短信“轰炸”是否合乎法律要求?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广告短信难辨真假
多通过代理公司发送
家住黑龙江的马先生(化名)告诉记者,从10月20日起,手机短信的收件箱里就陆续收到各种商家的优惠活动信息,其中大部分都与“双十一”促销有关。马先生表示,这些商家中有一部分是自己曾经购买过的,但是也有不少是自己从未购买甚至是从未咨询过的商家。
这样的遭遇,来自浙江的夏先生也十分有同感,去年他有过一次点击不明链接被恶意扣款的经历,如今对于很多促销的信息他难辨真假。
据媒体报道,商家发送广告短信使用的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有部分是商家自己收集的,主要是在自己店铺购买过的消费者,还有些则是通过其他机构倒卖的。而商家发送广告短信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找运营商发送,另一种是通过代理公司发送,而大部分此类信息都是通过代理公司发送的。
律师表示
群发广告短信违反广告法
据消费者透露,近期的广告短信除了数量多另一个特点就是退订困难,很多短信中都写了回复字母“T”就可以退订,但是不少用户在回复之后,该商家的短信并没有就此停止发送。
对此,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商家未经过用户同意群发广告短信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及《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广告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发送广告的)对广告主,(由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
韩骁认为,之所以这样的广告短信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违法的成本过低。韩骁建议,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处罚力度才能对这些不法商家起到警示的作用。韩骁建议,如果部分消费者频繁的受到广告信息的困扰,可以通过电信运营服务商来办理相关的“短信拦截”服务,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如果商家的行为涉及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用户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承担侵权责任。严重者涉嫌违反《刑法》的,还可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用户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声)
新闻推荐
近日,媒体曝光了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育才社区张贴的《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犬类管理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