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睡觉被警察带走,两次变更罪名
2018年12月16日,那时李洪元已经离职快一年了。但在某一天早上便衣警察上门“查水表”带走了他。
李洪元自述一个周末早上7点多钟,他正在睡觉被便衣警察带走,理由是涉嫌职务侵占。“我被带到了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经侦支队第八大队,公安机关又说我涉嫌的罪名是侵犯商业秘密,因为我曾经在华为公司拷贝和打印了一些文档。”李洪元称。
2018年12月16日,公安机关对李洪元进行了三次讯问后,确认他不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
2018年12月28日,华为公司补充报案材料,再次控告李洪元于2018年1月31日与部门领导何某东洽谈离职补偿过程中,采用敲诈方式,迫使何某东同意私下给付额外补偿金33万元,以换取他不举报,顺利离职的承诺。李洪元的罪名变成了敲诈勒索。
李洪元称何某东是以华为的名义控告的,证据就是那笔周某私人账户的转账记录,以及人力资源总监何某东、他的部门领导李某、最早跟他说不续签合同的袁某、转账的部门秘书周某四个人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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