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缓报瞒报漏报将追责
据新华社武汉1月22日电(记者黎昌政、梁建强)按照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的相关要求,湖北省部署建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对缓报、瞒报、漏报和虚报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湖北省要求,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军队、武警、厂矿企业、学校等部门及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疫情,必须按照要求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要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力劝患者及时到医院就诊。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须以最快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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