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联合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严防新型肺炎疫情跨境传播
据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记者郁琼源刘红霞)记者25日从海关总署了解到,海关总署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公告》防止疫情跨境传播,保护人民健康安全。
公告要求,出入境人员在出、入境时若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应当向海关工作人员主动申报,配合海关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要求出入境人员在交通工具运行途中发生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告知交通工具乘务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应向旅客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及时向出入境口岸海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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