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报“黄某英进京事件”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
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记者邰思聪)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2日通报“武汉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进京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
北京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肖飒介绍,黄某英于2020年2月22日自大广高速求贤检查站进京。经核实,该检查站隶属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黄某英所乘车辆到达检查站时,只有一名辅警负责黄某英到达检查站时车道内进京人员身份核查及体温检测工作,且未按要求进行身份证件的二次人工核查,不符合正常操作流程。同时,黄某英当日凌晨抵达新怡家园小区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未拦下车辆,也未对该车人员进行登记和体温测量。此外,北京市疾控中心未针对咨询服务热线可能产生的问题制定相应预案,未对接线人员进行规范和有效培训,导致接线人员对于黄某英亲属杨某某咨询武汉人员能否入京的问题未能进行准确解答,工作出现不应有的纰漏。
肖飒表示,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求贤检查站在疫情防控检查工作中存在工作疏漏,值班辅警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导致黄某英顺利进京和杨某某、覃某顺利返京,求贤检查站站长刘杰、政委李樾负重要领导责任;求贤检查站副站长王志海作为当班领导,并负责处置岗工作,对工作不认真细致,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求贤检查站辅警王辉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是黄某英顺利进京和杨某某、覃某顺利返京的直接责任人。决定由市公安局党委对大兴分局党委予以通报问责,对王志海予以免职,给予刘杰记过处分,对李樾予以诫勉,对王辉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及新怡家园社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督促物业公司整改不到位,导致社区防控工作出现漏洞。决定由东城区委对崇文门外街道党工委予以通报问责,给予新怡家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张帆党内警告处分。
对于北京市疾控中心接线人员在2月19日仍答复杨某某武汉人员可以进京,该答复口径与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不一致,对此次事件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决定由北京市卫健委党委对北京市疾控中心相关人员予以相应处分,并责成北京市疾控中心加强整改,切实把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及时传达至基层一线。
同时,负责新怡家园小区物业管理的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四方责任”落实单位责任,导致黄某英顺利进入小区。决定对该物业管理公司通报曝光,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时由东城区政府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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