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反映的涉及 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调查的通报
一、李文亮医生基本情况和转发、发布有关微信信息的背景及过程
李文亮,男,满族,1985年10月出生,辽宁锦州人,中共党员,工作中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于2020年2月7日不幸去世,生前系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师。
2019年12月,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等陆续收治了一些不明原因肺炎病人。考虑到全市多家医院发现类似病例,武汉市卫健委分别于12月30日15时10分、18时50分在系统内下发部门文件《关于报送不明原因肺炎救治情况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该两份通知分别于当天15时22分和19时许被人上传到互联网上。
2019年12月30日17时30分左右,李文亮医生收到同事发给他的信息,17时43分,李文亮医生以“李文亮武汉眼科”昵称在微信群“武汉大学临床04级”中转发、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等文字信息和1张标有“SARS冠状病毒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等字样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片、1段时长11秒的肺部CT视频。18时42分,又在该群发布“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同时,类似信息也出现在其他微信群中。被人上传到网上的武汉市卫健委两份部门文件,与李文亮医生等人转发、发布的信息,引发关注和讨论。
二、李文亮医生接受公安机关谈话、训诫和医院谈话情况
2019年12月31日13时38分,武汉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当前我市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说,“已发现27例病例”“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并称“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按照武汉市关于不明原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武汉市公安机关依据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卫健委的情况通报,对在网上出现的转发、发布SARS等传染病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置。2020年1月3日13时30分左右,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与李文亮医生联系后,李文亮医生在同事陪同下来到该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长杨某安排负责内勤的民警胡某与李文亮医生谈话。经谈话核实后,谈话人员现场制作了笔录。李文亮医生表示,在微信群中发有关SARS的信息是不对的,以后会注意的,谈话人员对李文亮医生制作了训诫书。李文亮医生亦持有1份训诫书,于14时30分许离开派出所。谈话人员为内勤民警胡某和1名辅警,胡某在训诫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当天值班民警徐某的名字。实际上,徐某未参加谈话。
此前,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里发的信息被人在互联网上大量转发之后,2019年12月31日上午,武汉市中心医院有关领导和李文亮医生进行了谈话。李文亮医生在谈话中表示,他把未经核实的有关SARS等信息转发到同学群中,目的是提醒群内同学注意防范。医院让李文亮医生写一份认识材料。至李文亮医生生病住院前,其一直在医院眼科医师岗位照常工作。
三、李文亮医生发病、治疗、抢救情况
2020年1月10日,李文亮医生出现发热,1月12日入住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病房,1月14日转入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三病区,1月23日转入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2月7日不幸去世。
2019年12月9日,李文亮医生从眼科门诊轮转到眼科病房工作。2020年1月6日,李文亮医生收治了一名82岁的眼病患者。该患者1月7日发热,后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于1月23日病逝。1月10日,李文亮医生开始发热,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1月12日,李文亮医生在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二区住院,入院诊断为右眼急性结膜炎、肺部感染。1月14日,李文亮医生双肺感染加重,转入呼吸三区病房。呼吸三区安排李文亮医生住单间隔离,组织专人轮班护理。1月15日至1月18日,根据李文亮医生的病情,主诊医生适时调整有关药物和治疗方式。
1月20日至22日,李文亮医生没有发热,但喘气症状仍然较重。1月15日、19日、20日、21日,新冠肺炎院内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副组长等院内专家多次查看李文亮医生病情并提出诊疗意见。
1月22日23时50分许,李文亮医生如厕后出现喘气、呼吸困难等症状,血氧饱和度下降至88%,经治疗后症状稍缓解。主诊医生再次告知其病情较重,征得其同意后,于1月23日凌晨3时30分许将李文亮医生转入重症监护室。
1月31日,李文亮医生确诊感染新冠病毒。1月31日至2月3日,李文亮医生无发热,呼吸急促有一定缓解,但精神、食欲欠佳。2月4日中午,出现呕吐,咳嗽频繁,伴喘息加重,经治疗后症状缓解。2月6日,李文亮医生肺部病变严重,且病情有进一步恶化风险。
2月6日19时20分,李文亮医生出现神志模糊,心率、血压进行性下降,立即推注肾上腺素强心,开放血管通道积极补液扩容提升血压。同时进行气管插管,有创呼吸机维持呼吸,持续胸外按压。21时30分,上体外心肺复苏仪,辅助持续胸外心脏按压,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并给予积极的药物复苏。经武汉市卫健委协调,北京协和医院专家赶到抢救现场。2月7日凌晨2时58分,李文亮医生心电图呈直线反应,宣告临床死亡。
李文亮医生的主诊医生表示,虽然没能挽回李文亮医生的生命,但对李文亮医生的治疗是规范的,抢救是及时的,大家尽了最大努力。
四、李文亮医生去世后抚恤、善后情况
经武汉市中心医院申请,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认定李文亮医生为工伤。根据有关规定,目前已全额发放了工亡补助金,核发了丧葬补助金。保险公司已向李文亮医生家属赔付了捐赠保险(针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一线医护人员)。武汉市中心医院工会号召职工为李文亮医生及其家属进行了捐款,武汉市红十字会收到了定向爱心捐款,以上捐款均已转交李文亮医生家属。3月4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决定,表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其中有李文亮医生。
五、工作建议
由于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训诫书不当,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武汉警方撤销训诫书向家属道歉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昨日,武汉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通报李文亮事件:1月3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安排值班民警与李文亮医生谈话核实,现场制作笔录,对其训诫,并出具训诫书,属处置不当、适用法律错误、执法程序不规范。武汉市公安局决定撤销训诫书,并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家属郑重道歉。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纪律规定,经市公安局研究,对李文亮医生被训诫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力,安排民警对李文亮训诫,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执法过错,对民警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职,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二、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民警胡桂芳,执法程序不规范,违规出具训诫书,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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