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2年多家属还在领退休工资 经法院调解家属返还人社部门10余万元
贵州遵义市某地卫生院退休职工,已于2017年3月去世,但是之后的2年多时间里,其家属还在领取退休工资。近日,遵义中院审理该案后调解,由去世职工家属向人社部门返还10余万元。
据悉,雷某钟生前系遵义某地卫生院退休职工,于2017年3月死亡,但是,并不知情的该县人社局从2017年3月至2019年6月,仍继续向雷某钟的账户发放退休工资累计10余万元。
去年6月,人社局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进行生存认证,在核查中发现雷某钟已经死亡。人社局向雷某钟的家属要求清退未果,遂依职权向该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多发放的退休工资。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雷某钟的妻子及儿女隐瞒雷某钟死亡并领取退休金的事实成立,人社局作为该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休金、保险金等的管理单位,据此要求雷某钟家属返还超付的退休金,符合法律规定。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由雷某钟妻子及子女,共同承担返还人社局退休金10余万元的义务。一审宣判后,雷某钟的家属以其子女没有领用该款项为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遵义中院在审理中了解到,雷某钟过世的事实并不是其家人刻意向有关部门隐瞒。原来,雷某钟的工资卡一直由妻子朱某其保管,但朱某其年事已高,对雷某钟工资账户中的款项来源不清楚,也没有及时去办理工资账户的注销手续,导致朱某其个人误用了多付的退休金。
日前,在遵义中院的主持下,该县人社局与雷某钟的家属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朱某其自行负担退还义务。(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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