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剪电缆线后潜逃 江西一被告人被判拘役5个月
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彭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扣押在案的涉案电缆线发还被害人刘某。
2019年10月19日22时许,被告人彭某与勒某(另案处理)驾驶银色江淮牌M3商务车,来至南昌县向塘镇黄堂村勒家自然村一孵化厂电缆线处。由被告人彭某爬上电缆线杆使用剪刀剪断电缆线,勒某在下面望风并负责将电缆线搬至车上。两人在盗窃的过程中被人发现,均弃车而逃。后民警出警现场,在商务车上以及盗窃现场发现被剪电缆线若干。经测量,车上电缆线长128米、盗窃现场的电缆线长120米。经南昌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电缆线每米价值15元。
2019年10月21日,被告人彭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彭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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