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软暴力也是可怕的
不久前,深圳拟立法禁止食用猫肉狗肉的消息见诸媒体,引起读者持续的关注与热议。
在关于能不能食用狗肉的问题上,人们的看法截然不同。一种认为狗肉不仅是美食,更是滋补的食材,当然可以吃。另一种则认为狗是人类的朋友,是精神世界的陪伴,吃狗肉者显然没人性。
历史上也曾有人下令禁吃狗肉,比如宋徽宗。禁吃理由是一位大臣说宋徽宗属狗,吃狗肉不吉利。后来又有大臣提出质疑,宋神宗属鼠,难道要禁止民间养猫?如是这个禁令就不了了之了。
我们再放眼国外,在加拿大,为肉用目的屠宰狗类必须经过政府批准,私宰犬类属于犯罪;在美国,出售狗肉是非法的,但在宰狗及食用狗肉不违法的44个州里,你可以自己宰狗自己吃,也可以邀请朋友来家里吃,但就是不能卖狗肉。
国外的经验告诉我们,在食用狗肉这个问题上并不是一刀切,更不是一禁了事。
笔者认为比起地方立法禁吃猫狗肉这个问题,更迫切的应是猫狗肉的食品安全性问题。如今所谓狗肉馆的狗肉,大多来源不明,而正规的肉狗场通常价格昂贵,有的“黑心”经营者为了赚取更多利益,公然违法大肆从黑市上去收购,这些未经检疫或检验的狗肉,显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加之若监管力度跟不上,安全隐患就更不可低估。笔者想这才应是我们当下反对吃狗肉的这部分人的现实理由。
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责吃狗肉的人没道德没人性,是不能以理服人的。食用与否笔者认为纯属个人的喜好与选择,与道德文明无关。保护动物也不是抵制食用某种动物,而是提倡人类要与自然界和谐相处,适当开发利用,全力做到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所以,若凡事只从个人喜好出发去考虑,势必会导致更多私欲强加给别人。而这种思想的软暴力,也是非常可怕的。
(施楚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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