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警察法修订草案再次提请审议
据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记者熊丰)人民武装警察法修订草案二审稿1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可明1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人民武装警察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认为修订草案经过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
修订草案一审稿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协助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任务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有的常委委员、地方提出人民武装警察因执行任务牺牲、伤残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给予抚恤优待。草案二审稿将上述条款修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协助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任务牺牲、伤残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或者相应补偿。”同时增加一条规定;“人民武装警察因执行任务牺牲、伤残的按照国家有关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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