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帮人贷款等机会受贿 吉林银行原董事长张宝祥被提起公诉
经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2003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张宝祥在担任长春市商业银行行长、长春市宽城区委书记、吉林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银行贷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
2019年11月18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宣布,张宝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次日,吉林银行便发布公告称,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张宝祥免职的通知》,经吉林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免去张宝祥吉林银行董事长职务。与此同时,吉林银行选举该行行长陈宇龙为新任董事长。
公开简历显示,2000年12月,张宝祥出任长春市商业银行(吉林银行前身)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长,距此2年后,又出任该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2006年8月,张宝祥出任长春市南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随后几年中,张宝祥又先后出任长春市宽城区委书记、吉林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书记等职。2014年7月,张宝祥出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及董事长的职务,直到2019年11月,因被调查而被免职。(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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