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疫情谣言坚决“零容忍”
自6月11日北京宣布新增一例新冠肺炎本土病例起,北京进入抗击疫情的“非常时期”。在政府领导各方力量全力抗击疫情,并每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同时,出现了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甚至是刻意编造传播的谣言,严重干扰了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打击涉疫情谣言坚决“零容忍”。今年2月6日,最高法、最高察、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指出,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对恶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制造社会恐慌,挑动社会情绪,扰乱公共秩序的,要依法严惩。各级公安、网信、检察等部门要加大谣言监控和溯源力度,对于那些刻意制造和传播谣言、干扰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的人,决不能任其招摇作歹、逍遥法外,始终保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惩治不法分子,让造谣传谣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作为网络平台的管理者和社交软件的运营商,有责任有义务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秩序,对某些恶意账号加强监控和管理,遏制谣言“病毒”滋生蔓延。
网络无疆、言论有界,期待公众自觉抵制谣言,任何时候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一如既往地做好个人防护。(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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