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块经手土地都标明好处费 浙江温州一管委会原主任敛财2000余万元获刑13年
为落户企业愿意支付好处费
1966年出生的陈晓峰是平阳县人。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9年,陈晓峰在担任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监管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在招商引资、投资项目审批审核,以及指导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运行管理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007万余元。
自2015年10月起,陈晓峰担任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主任。管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滨海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滨海新区投资项目等。根据管委会各相关领导的证言反映,所有项目启动准入程序,都需要经过陈晓峰同意。作为“一把手”,陈晓峰在工业用地项目审批过程中有绝对的话语权。涉案的7家企业中,有6家企业在申请工业用地(海)时通过陈晓峰帮助。
据陈晓峰供述,从2017年开始,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储备项目较多,工业用地(海)已经十分紧张,但是仍有不少企业想落户滨海新区。当时滨海新区的拿地价是40万元一亩,如果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温州市高成长企业拿地可以享受七折优惠,只要28万元一亩。
土地蕴含的潜在经济价值很高,当时滨海新区里有一家企业破产,厂房的工业用地拍卖价格是每亩90万元。陈晓峰认为,企业能够在滨海新区拿到用地指标很受益,拿到地就是赚到了,对企业而言出于利益考虑也愿意支付高额好处费。所以,对陈晓峰来说,这些便是生意,尽管他在单位大会小会上满嘴讲的都是如何用心服务企业。
一亩地需要10万元好处费
在陈晓峰利用职权收取贿赂的土地使用权审批中,不能不提以下两笔。
2018年,浙江某包装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想在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申请工业用地,需要170亩地。他通过陈晓峰的亲戚陈某(另案处理)找到陈晓峰。陈晓峰答应了蔡某的工业用地申请,并且让陈某传话给蔡某,这边拿地按“规矩”一亩需要10万元好处费,最少需要1000万元。经讨价还价,蔡某答应给陈晓峰800万元好处费。陈晓峰为防蔡某有诈,提出要等好处费全部到账后再考虑拿地的事。于是,从2018年9月开始,蔡某按照陈晓峰的要求将800万元分5笔转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2018年10月,蔡某所在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以每亩28万元的价格拿到了126亩工业用地。剩余的44亩,按照陈晓峰的要求,要等2020年4月通过招拍挂形式才能拿到。不过,此时的陈晓峰已经因涉嫌受贿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江苏省经营包装机械公司的方某听说温商回归有优惠政策,滨海分区有好的土地出让,颇为心动。2017年初,方某找到陈晓峰,希望在滨海分区购买50亩工业用地用于企业建设,陈晓峰并未直接答应。同年9月,陈晓峰因公务经过江苏时去考察了方某的包装机械公司。此后,滨海管委会的工作人员也去考察了该公司。该公司符合申请用地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但是土地审批程序却一直没有落实。
2017年10月,方某找到陈晓峰的亲戚陈某,表示要送200万元给陈晓峰帮忙拿地,让他帮忙找陈晓峰说情。几天后,陈某告诉方某,有个朋友在滨海分区有50亩土地想转让,价格不会高于40万元每亩,但是需要600万元“转让费”。
因确实想要这块地,方某觉得600万元的转让费也是合算的,他同意拿出这笔钱。但是对方要求现金转让,收钱后并无收据,没有让买卖双方见面。方某顿时明白,这笔所谓的转让费不过是给陈晓峰的好处费。陈晓峰就这样利用手中职权,对经由他审批的工业用地收受好处费,这些钱,都被他用于投资、炒股或者买房。
经永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支持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判处陈晓峰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追缴陈晓峰违法所得共计1887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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