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化妆品戴上“紧箍咒”
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化妆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的办法要求建立化妆品原料溯源机制,禁止随意夸大功效,引入“从业禁止”处罚……可以预见,化妆品产业将迎来行业大考。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门网站公布相关产品功效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功效评价资料摘要,接受社会监督。这显然有利于从源头杜绝产品虚假宣传,让市场监管更加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进而避免产生化妆品市场虚假宣传乱象。对消费者而言,看到如“肌肤15倍透亮白皙”“8天肌肤犹如新生”“迅速美白”等让人心动的化妆品功效宣传语,应冷静理性判断,不要盲目听从,甚至自欺欺人。消费者不应对产品有超出化妆品范畴的功效期许。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健康安全是前提。期待《化妆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能够早日付诸实施,更好地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颜值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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