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汽油上门点燃威胁他人 琼中一男子被警方拘留7日
本报讯(记者李传敏通讯员王哲浩)因矛盾提着汽油和胶刀找上门,在对方家门口倒出汽油并点燃,对他人人身安全构成威胁,近日,一男子被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行政拘留7日。
据了解,10月12日22时许,琼中阳江农场15队的刘某炬与王某因矛盾纠纷,刘某炬酒后从家中提着一个装有约500毫升汽油的汽油桶和一把胶刀去找王某。刘某炬到王某家后,敲王某家的大门,但王某不出来。刘某炬就在王某家门口倒出大约300毫升的汽油,并用火点燃,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案发后,派出所民警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将违法嫌疑人刘某炬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刘某炬对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日前,刘某炬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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