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婚后丈夫非打即骂,忍气吞声40年 六旬老太起诉离婚被驳回 法院:因琐事发生矛盾,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六旬老太称婚后丈夫非打即骂,忍气吞声40年,如今儿女成家起诉离婚不被支持,法院判决引热议。
近日,陕西延安一起离婚诉讼引发关注: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称婚后丈夫非打即骂,其忍气吞声40年,如今儿女均已成家立业,因此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王花夫妇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驳回了王花的诉讼请求。
对此,有律师称“法院用心良苦”,有律师称“法院未从实际出发,未考虑当事人感受,好心可能办坏事”。华商
【起诉】
六旬老太起诉离婚老伴坚决不同意
12月11日,记者从延安市某县法院主审法官处获悉,该离婚案当事老太六十三四岁,老伴六十六七岁,两人结婚整整40年。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案件详情主审法官不愿多说。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原告王花在诉状中称,双方1980年登记结婚。婚前彼此了解不深,婚后发现被告脾气暴躁,经常对她非打即骂。为了照顾年幼的子女,王花一直忍气吞声。现子女均已成年,王花以与老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共同财产。
法院于2020年10月28日立案,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王花及老伴均到庭参加诉讼。庭审期间,王花的老伴辩称,其与王花风风雨雨白手起家,且共同育有3个子女。其确实有不对的地方,开玩笑挺正常,出轨行为绝对没有。现在年纪大了需要互相照应,故坚决不同意离婚,希望王花能撤诉。
【法院】
双方感情未彻底破裂
法院认为,婚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被告共同生活40载,且将子女三人抚养成人,都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双方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年少夫妻老来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撑,原、被告今后只要能互谅互让,相互珍惜,加强沟通与交流,妥善处理化解现有矛盾,仍是一个和睦美满的家庭,故对原告王花的离婚之请求不予支持。
12月2日,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王花的诉讼请求。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该案目前仍在上诉期,王花是否上诉,目前尚不清楚。
【律师说法】
认同者:法院的判决合情合理合法
对于法院判决,律师付建称,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婚姻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是受到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限制的“有限的自由”。夫妻一方起诉到法院后,法院要考虑双方意见及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状况、离婚原因、婚姻现状、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因素。所以,原告起诉后,是否能够离婚,其决定权在法院,而不在原告,这就是对“离婚自由”的限制。本案中,王花夫妇均年已六旬,携手相伴40年。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么多年风风雨雨都过来了,尽管生活中有些磕磕碰碰,且男方想将这段婚姻持续下去,法院这样判决可能是觉得双方的婚姻还有缓和的余地,毕竟几十年的携手相伴并不容易,希望女方慎重考虑,“我认为法院这样判合法合理”。
质疑者:灵魂的呐喊不应该被拒绝
对于法院的判决,律师王玉琴认为,法院没有考虑女性的切身感受,“一些女性的婚姻根本不幸福,但为了子女都忍了,想等到子女上大学或成家立业后再离婚,法院判决把这部分女性的最后希望都打碎了!”王玉琴还认为,法院不宜对离婚管得太严,结婚容易离婚难,“我觉得不太对,应该严进宽出,婚前一定要考虑好,结婚后才会珍惜。”
律师何永萍同样认为,离婚自由是每个公民的权利,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冷静期也仅仅只适用登记离婚,但凡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又有多少是冲动离婚呢?”婚姻幸福与否,只有当事人知道。既然法律赋予了人们离婚自由,老年人“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更应听听他们心里最真实的想法,“灵魂的呐喊不应该被拒绝”。
律师张仕艳表示,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法院可能好心办了坏事,“不能以好心之名违背老太太的意愿,这实际上是侵犯了老太太的婚姻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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