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高院为何支持孙杨诉请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瑞士时间15日,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以下简称瑞士高院)发布关于支持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诉请、案件重新审理的详细裁决书,具体解释了于2020年12月24日发布的新闻公报,表示孙杨举证有效,时任仲裁小组主席的弗拉蒂尼存在偏见。
法律界人士认为,详细裁决书对此前新闻公报不甚清晰的两大问题进行了解释:一是在程序上,孙杨能否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以下简称CAS)做出裁决后指出仲裁员不公正而要求重审,二是瑞士高院能否以仲裁员不公正为由撤销仲裁结果。
答案显而易见:可以。
2020年2月28日,CAS宣布孙杨在2018年9月4日晚进行的兴奋剂检查中拒绝配合,违反相关反兴奋剂规定,禁赛8年。孙杨先后于2020年4月28日和6月15日向瑞士高院提起诉请,要求撤销CAS裁决和重审案件。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俞圣洁指出,孙杨律师团队在CAS裁决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瑞士高院提起两次上诉,合理利用上诉规则和时间,是“漂亮的组合拳”。
据一位美国法律界人士解释,为了支持在孙杨诉请中首次提到的CAS仲裁员公正性问题,孙杨作为上诉人自行承担举证责任。孙杨方发现,仲裁小组主席弗拉蒂尼在2018年至2019年间多次在社交媒体上发表反华辱华言论。孙杨还援引2020年5月15日一位退休的自由撰稿人兼工程师在某网站上发布的文章,列举弗拉蒂尼的歧视言论。
“弗拉蒂尼的社交媒体中多次出现暴力的偏激词语,显示出对黄种人,尤其是对中国人的偏见,有失公正和独立。”这位美国法律界人士说。
瑞士高院在裁决书中指出,判定仲裁员独立和公正性原则应参照法官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参考标准可以是欧洲、瑞士相关法律以及国际律师协会的利益冲突规则。因此,孙杨的举证和质疑理由成立,弗拉蒂尼存在种族歧视偏见,所以支持孙杨诉请,此案重审,撤销CAS有争议的裁决结果。
瑞士高院没有对孙杨的第一个诉请“撤销CAS裁决”进行回应,俞圣洁认为,任何一个案件里的任何一个理由被支持,都可以达到撤销裁决的结果。为了节省司法资源,瑞士高院率先处理孙杨的第二个诉请“重审案件”,自然就不再需要依赖第一个诉请。
对于重审时仲裁小组的人员构成,俞圣洁认为:“首席仲裁员已经确定要更换。至于另外两位"边裁",理论上可以继续担任重审仲裁员,但孙杨方面肯定会提出反对,理由是如果法官在审理案件之前已经预先表明立场,就不适合再审理该案,应当回避,毕竟在第一次仲裁中,他们是3:0支持对方。”
“其中WADA指定的仲裁员苏比奥托一直在WADA任职,公正性和独立性存疑,孙杨第一次向瑞士高院提交撤裁诉请的主要理由就是针对他。当时,孙杨方尚未查清弗拉蒂尼的歧视言论。”俞圣洁分析。
目前在CAS第一季度开庭审理的案件日程表上,孙杨案不在其中,由此可见,孙杨案的重审时间至少要“排队”到4月以后。
俞圣洁指出,即便重审仍然涉及禁赛处罚,对运动员的处罚要考虑WADA于2021年开始启用的新规则,即对运动员将适用“从旧兼从轻”的量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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