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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证明麻醉药能“一捂就晕”网红医生竟把自己迷晕医生自称已报警自首:接受大家的批评

南国都市报 2021-03-24 17:59

@妇产科的陈大夫发的视频截图。@妇产科的陈大夫拿自己做实验的视频截图。

日前,“佛山23岁新入职女员工酒店内死亡”一案引发关注,媒体报道“女孩被下药”“作案手法国内少见”后,警方尸检鉴定书中“七氟烷中毒”的细节引起了科普博主们的讨论。

对于七氟烷能否“一捂就晕”,粉丝超过200万的@妇产科的陈大夫认为可行,但@江宁婆婆、@科学未来人和众多麻醉科医生均持否定态度。没想到,为了保住自己的专业形象,@妇产科的陈大夫竟用七氟烷做实验,将自己捂晕,目前相关视频已删除,其微博已关闭。

2月16日下午,@妇产科的陈大夫通过好友发文道歉称“错了就是错了”,自称已报警自首,但警察告知其七氟烷并非“管制药品”。

缘起

佛山23岁女员工

因七氟烷中毒死亡

近日,广东佛山,23岁地产公司女员工陈某梅被发现在酒店内身亡。2月9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经查,该女子陈某梅(23岁)与报警男子彭某(39岁),同为某建筑工程公司资料室员工,陈某梅于2020年底入职。

警方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结合第三方机构法医鉴定意见,发现彭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已将其刑事拘留。2月10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称,检察院于10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彭某以涉嫌强奸(致人死亡)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10日,澎湃新闻报道称,据死者亲属拿到的警方尸检鉴定书显示,陈某梅符合因七氟烷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警方将以过失致人死亡案侦查。

这一细节随后引起了网友的关注,不少科普大V也参与讨论。粉丝200余万、自称三甲专科医院妇产科医生的博主@妇产科的陈大夫率先发文,介绍了吸入性麻醉剂的危险性,并呼吁警方彻查七氟烷的流通渠道。但在其博文中,一句“还真的有这样一捂就晕的药物,那就是乙醚、七氟烷这类高纯度的合成化学物”引发了争议,且在该文被转发过程中,引用频率最高的就是这一句。

实验

言论被批不专业

网红医生拿自己“开刀”

随着此言论的传播范围扩大,2月15日,@江宁婆婆发文强调:“那种拍一下你的肩膀,冲你吹口气和你说句话就分分钟操控你的意识,让你在清醒状态下带着他去银行取钱的迷魂药不存在。”

文章中,@江宁婆婆提到了@妇产科的陈大夫的“出圈”言论,称“这番话很不专业,很不严谨,很不负责”,“七氟烷确实是麻醉效果比乙醚更好的化学品,但是要达到"一捂就晕",乙醚做不到,七氟烷也做不到。一捂就死的化学品倒是很多。”科普博主@科学未来人也称,@妇产科的陈大夫的说法很不严谨,或者说是错误的,建议其修改博文,以免误导网友。

与此同时,在相关讨论下,不少麻醉专业的网友留言称,“一捂就晕”的麻醉药目前不存在,且“医学不同专科差别极大”,妇产科医生对于麻醉药的说法只能做参考,麻醉医生的话才是最准确的。

看到自己被指正,@妇产科的陈大夫坐不住了,称感觉自己不回复一下@江宁婆婆,“显得不够尊重他”。她直接拿自己做起了实验,写道“让你们体会一下我有多严谨,我严谨起来,连自己都坑”。@妇产科的陈大夫还声称,视频中的七氟烷是她很久以前“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现在这个途径已经被封了”。目前,该视频已经被删。

而据网友反映,视频中,@妇产科的陈大夫在不反抗不挣扎的情况下,一分多钟后才被捂晕,根本不是“一捂就晕”。@江宁婆婆随后也回应称:此事的“核心应该是关注管制药物的流向和普通人的防范重点。乙醚也罢七氟烷也罢,要是不能迷晕人还叫麻醉剂吗,用来犯罪当然也有,但是吧,跑偏了医生。”

道歉

接受大家的批评

我的关注点本身就错了

事后,部分网友认为,@妇产科的陈大夫的做法违反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不过,七氟烷属于吸入性麻醉药,是处方药,并不在《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中。

16日,@妇产科的陈大夫微博关闭,简介改为:“不用那么麻烦,我已经报警自首了。是我的锅,我会勇于承担。”随着舆论进一步发酵,陈大夫通过健康博主@烧伤超人阿宝发文称,自己实验用的七氟烷是在网上药店通过药师开处方获得的,当初是为了给狗做绝育手术使用。狗是其母亲的,但狗在绝育手术之前就患狗瘟去世了。

在被网友指出七氟烷是“管制药”后,陈大夫称自己已报警自首,并称警察告诉她“这药不是管制的”,让她找家医院当医疗垃圾处理,处理好了再向警方汇报,警方会跟进这件事。

“然而我用自己做实验这件事错了就是错了,我承认,并接受大家的批评。”陈大夫写道。“经过这件事情,我也反思了一下自己的行为。我觉得我的关注点本身就错了。我应该把关注点放在个人为什么能这么轻易获取到七氟烷这件事上,而不是七氟烷的麻醉效果。我也倡议大家跟我一起,把关注点放到七氟烷的流通渠道上来,呼吁有关部门将七氟烷这种有迷药效果的吸入性麻醉剂,一起加入至管制麻醉药品中。”

2月19日早上7点30分,@妇产科的陈大夫微博发帖表示:七氟烷现在只是处方药,法律对它的约束力很弱。……大家也别急着嫌弃国家法律的漏洞大,事实上,我们国家已经很严格了,别的国家更可怕。但是我们所期望的,是法律对这种有潜在威胁的麻醉剂、迷药等,管控可以更严格一点,能够把对这类药物、化学品的管理也写进法律,这才不枉大家白关注一场,也不枉我白晕一场。

律师说法: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建勋表示,出售七氟烷等“迷药”,若其属于国家规定被管控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其性质相当于出售毒品,可能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若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不属于被管控的药品,也须持有相应的销售许可证,如果非法销售的话,可能构成非法经营。

对于购买者而言,如果仅是自己使用,没有危害到他人,其购买行为可能不会作为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但若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可能就构成了其他犯罪。

(综合成都商报、新闻晨报)

快评

网红医生迷晕自己不可取

但也测验出公众担心

梳理当事医生的实验操作,或许不能算科学严谨。除操作被指不规范之外,之前“一捂就晕”的描述也难免有夸大之辞。此外,考虑到实验中自身的安全保障,以及可能导致的示范效应,都谈不上可取。

但纠结于是15秒还是60秒迷晕,究竟有多大意义呢?试想,处心积虑的犯罪预谋者,总会找到“合适”的作案时间和作案空间的,只要他们有相关药物。相比之下,人们更想知道,潜在犯罪者是如何取得这些药物的?这些可能用于犯罪的药物是否安全可控?如果存在法规或管理漏洞,该要如何堵上?

以此看来,抛开涉事医生的目的和出发点,对相关医学常识的科普,其实具备公共价值。这一实验以及围绕实验的争论,放大了一个涉及公众安全的公共话题,让人们由此及彼地关注到身边的潜在风险点。关注麻醉药物的溯源及管理问题,这是大家关心的;如何杜绝管理漏洞(如果有的话),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也是大家关注的。

事实上,犹如这一实验呈现给公众的,相关话题引起了警察、医生、网友等公众参与争鸣。不断有人从自己的专业角度,或指出实验者的说法不严谨;或聚焦于七氟烷的管控问题。理不辩不明,愈辩愈明,讨论本身就存在一个自我纠偏、让真理脱颖的过程。当不断有各领域的专业人士贡献智慧,谬误才有可能得到澄清,真知才会武装头脑。

七氟烷虽然并非“管制药品”,但不等于其危害性小,可以忽视。类似“非管制”但确有危害性的药品有多少?对于其管制方式是否需要修正、管控其危害?思考和讨论不能止步于网友和专业人士,也需要相关部门更深入地研究判断。毕竟人命关天,堵住漏洞,防微杜渐,方为正道。

(江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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