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校园贷”回归理性
■韩慧
银保监会、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此举意在从制度层面打牢补丁、扎紧口子,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规范流程,为打击不良“校园贷”提供强有力支撑。同时,《通知》正视大学生群体合理消费需求,鼓励合规机构进校园,对净化校园金融市场环境,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当前大学生消费需求旺盛,许多人即将步入社会,希望参加社会培训提升自身能力。与此相对应的是,大学生经济来源大都依赖家庭,缺乏独立性。如此一来,手续简便、条件宽松、用途广泛的“校园贷”为大学生借贷提供了便利。
但是,在“校园贷”的实施过程中,有的不良放贷机构疯狂逐利,以“放款快”“门槛低”“0利息”“无抵押”等虚假、诱导性宣传刺激部分大学生进行过度超前消费,实则隐藏着高额利息、手续费。部分大学生因此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些不良“校园贷”早已违背金融服务初衷,成为扰乱校园金融市场、损害大学生权益的毒瘤。因此,对“校园贷”乱象亟需厘清边界,扫除灰色地带,将“杂牌军”清理出场。
让“校园贷”回归理性,确保放贷主体合法、放贷机构合规是重要前提。《通知》禁止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校园贷”,正是着眼于此。堵“偏门”、开“正门”,从源头上把好关。同时,对放贷流程要加强监管,做好风险防控。要严格执行贷前资历审查和贷后资金管理制度,落实第二还款人来源,确保贷款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这既是对金融资金的保护,也是对大学生的保护。如果每一笔贷款都做到合规合法,贷款回收率有了保障,“校园贷”就能成为“放心贷”,为更多大学生成长成才助力。
让“校园贷”理性回归,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是关键一环。有的大学生自控能力不强、财商素质匮乏、风险意识薄弱,容易陷入炫耀消费、享乐消费、跟风消费,为提前透支背负不良债务。要重视大学生财商的培养,教会大学生认清借贷责任和风险,以正确态度对待金钱。比如,家长需关注孩子的消费习惯、消费心理,及时纠正超前过度消费苗头;学校要将金融常识教育纳入日常教育,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提高学生防范意识;管理部门可以尝试将贷款与个人征信挂钩,压实借款人还款责任等。大学生群体要注重自身学习,学习金融知识,提高财商素养,为幸福人生筑基打底。
一个成熟的“校园贷”产品,不但能够成为公益性助学贷款和奖学金的有益补充、为大学生成长成才助力,也是金融产品多元化、金融服务精细化的具体体现,有望培育出行业新蓝海。大学生学好金融知识,用好金融产品,亦有助于提升自我管理、自我规划能力,让“校园贷”“贷”出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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