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学生骑1辆共享电动车 别等出事再后悔
5月14日晚,韶关市曲江城区某路段有6名学生模样的儿童同骑一辆共享电动车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经查,这6名“熊孩子”年龄在12岁至13岁之间,当天晚上利用家长手机扫码共享电动车后骑车上路。(据5月16日《广州日报》)
不必讳言,6学生骑1辆共享电动车极容易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而此次不出事只能说是侥幸。值得庆幸的是,5月15日上午,曲江分局交警大队牵头,联合区住管局、教育局、学校召开会议,并约谈涉事学生和家长,要求涉事学生写下保证书,并责令家长要切实加强对小孩的安全监管。实际上,确有必要。
同时,值得称道的是,曲江分局交警大队还约谈了共享电动车公司负责人,要求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发生此类违规驾驶共享电动车的行为。对于企业而言,理应从中吸取教训,堵塞存在的安全漏洞。比如,这6个学生之所以能共骑1辆共享电动车,主要是当天晚上利用家长手机扫码共享电动车后骑车上路,如此漏洞亟待重视起来。
6学生骑1辆共享电动车的确令人后怕,而不能等出事后再去后悔。首先,家长应尽到自家孩子的安全监护责任。诚如该事件,如果家长平时对孩子多加管束,多灌输安全常识,孩子也不会做出危险的事情来。还如,家长管好自己的手机,不给孩子以可乘之机,孩子不仅难以去扫码乘车惹事,也能免于钱财被滥用风险。所以,家长当增强责任心。
其次,学校也应该增强安全常识普及。应该看到,身处在互联网时代的孩子们,接触的信息越来越便捷与广泛,尤其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也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消费方式,但是这些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远不足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所以,教育部门及学校当对此重视起来,通过安全常识的普及,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与规避风险的能力。
再者,共享电动车作为便捷人们出行的工具,其运营安全也是首位的,这也正需要相关企业在安全方面做足文章。尤其是,如何规避未成年人骑行共享电动车是最应该引起注意的。所以,运营商当出台有效举措进行防范。此前就有媒体建议,从严把控实名取车制度,加强电子锁锁车性能,增设人脸识别技术环节,从源头上杜绝事故隐患,这就值得尝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于此,针对未成年人驾驶共享电动车的问题,也需要强化执法。而且,此前就出现过学生驾驶共享电动车与公交车发生碰撞导致死亡事故,所以,执法严厉起来,也有助于减少甚至杜绝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现象。□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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