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有利于形成以上率下的导向作用
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19日发布第三批共7件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指引和示范,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郭锋介绍,本批案例都是最高法再审、指令再审、提审或者复议的案件,体现了最高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对下监督和指导力度,为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益想实招、出实策的态度和决心。案例内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和国家赔偿等领域,有依法判处被告人和被告单位无罪的案件,有从重惩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案件,有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不当执法行为并给予受害人赔偿的案件。
典型案例中的赵某利诈骗案,再审判决严格区分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之间的界限,对人民法院审理同类案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充分体现了“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的司法理念。
湖北某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李某明逃税案中,再审裁判正确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刑法原则,宣告申诉单位湖北某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申诉人李某明无罪,依法保障涉案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态度和决心。
“和睦家”与某市“和睦佳”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再审判决综合考虑请求保护的“和睦家”商标和字号的知名度以及被诉侵权人的主观恶意,改判明显攀附“和睦家”医疗服务商标商誉的被告停止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全额支持其赔偿请求300万元,有力保护了知名医疗服务商标。
郭锋表示,本批案例的发布有利于形成以上率下的导向作用,推动人民法院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决纠正涉产权错案冤案的工作走向深入,促进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观念深入人心,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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