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点餐不应成“必选项”
■谢晓刚
“只是出去吃个饭,立马就收到商家发来的各种信息,真是太烦了!”年逾七旬的重庆退休干部罗先生5月18日对记者说,偶尔三五老友相聚,服务员要求扫码点餐,不仅需要关注微信公众号,还要留电话号码,同意获取自己的位置、微信头像等,一会儿就能收到手机弹出的各类信息,包括广告、积分提醒、餐后评价等。(5月24日《工人日报》)
互联网时代,扫码成为常见的消费程序、支付路径。商家以提升服务、节约成本为目的,依托新技术,对交易程序进行智能化设计,本属于经营自主权的范畴。消费者扫一扫二维码即可完成排队、点餐、结账等环节,确实也方便不少。只要使用得当,扫码点单是能够让商家和消费者实现双赢的。
但是,近年来,扫码点餐逐渐变了味、走了样,商家推行扫码点餐,更看重的是扫码点餐带来的引流作用。当顾客举起手机扫一扫,就进入了商家设置好的系统当中,顾客所有操作都会在系统中留下痕迹,顾客的信息成为商家一手掌握的数据。数据就是资源,有了数据,商家就有了定向营销的目标。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是,顾客会定期不定期收到商家推出的各种营销信息。
扫码点餐不但节约了商家的服务成本,也节约了商家的营销成本。在利益驱使下,一些商家甚至取消人工点餐,只提供扫码点餐服务,这就意味着,关注公众号或登录小程序注册、扫码等流程成了硬性的前置条件,扫码点餐也就成为消费者就餐的“必选项”。这不仅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不友好,违背了扫码点餐的初衷,而且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多一种选择”是便利,而“只有一种选择”则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此,市场监管、消协等部门也应拓宽消费者投诉举报等维权渠道,以案说法,敦促商家规范扫码点餐行为,倒逼商家自律,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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