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通知
王建明先生:
您所承租我方位于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紫瑞区,占地面积为250平方米的8.5层楼房【产权证号:琼(2016)琼海市不动产权第002461号】,时至今日尚有一年多的房屋租金没有支付,经我方多次催交未果,加之无法联系上您,现特登报通知如下:1、我方依据与您2013年3月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第十条条款约定和2018年2月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补充)》第六条条款约定,现我方决定自该通知见报之日起,解除与您2013年3月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和2018年2月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补充)》。2、您所拖欠我方的房屋租金请于2019年10月2日前付清且自行搬离。逾期不处理我方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特此通知。附:出租人:王磊(身份证号:450603198202051511)
承租人:王建明(身份证号:140122196611033816)
王磊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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