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负伤长时间无法工作,单位能否解聘?
琼海蔡女士问:5个月前,我驾车外出游玩时,遭遇交通事故导致伤残,根据医嘱治疗,休息至今依然无法工作。日前公司书面通知我,在额外支付给我一个月工资后,解除与我尚有三年到期的劳动合同。请问,我已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公司能否将我解聘?
答复:公司可以行使解聘权,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你在公司的工作时间为2年,依法可享有3个月医疗期,但你实际上已享受了5个月的医疗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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