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84.8万元 省食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原所长黄愤一审获刑3年半
本报讯(记者陈敏)在采购检验器材、耗材等方面提供帮助,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原所长黄愤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84.8万元和茅台酒4瓶。近日,琼海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8年期间,黄愤利用担任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陈某、谢某等6人在采购检验器材、耗材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现金84.8万元和茅台酒4瓶。
黄愤于2018年11月29日被琼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人员带至屯昌县监察委员会留置点后,如实交代了包括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并在提起公诉前退还赃款10.7835万元。
琼海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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