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威胁法官抗拒执行 省一中院依法实施司法拘留
文昌某公司与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海南仲裁委员会裁决徐某向申请人文昌某公司支付租金及利息,并承担仲裁费。立案执行后,省一中院依法向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徐某在签收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后,既未到法院接受传唤,也未报告财产情况,又不履行付款义务。省一中院按照法定程序启动网络查控和不动产查询时,发现徐某在琼海市区有一套房屋。张贴查封公告后,被执行人徐某与妻子林某协议离婚,把房子分给妻子林某。
该套房屋经省一中院依法评估拍卖成交。在得知房子已经被法院拍卖后,徐某和妻子林某均“冒”出来,希望法院不要强制执行并主持和解。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执行理念,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并耐心细致地向徐某释明了法律,但徐某强硬表示只能按其认为的数额支付,不接受申请执行人意见,双方未能达成和解。期间,被执行人曾多次电话恐吓、威胁执行法官。经合议庭合议,法院决定依法强制腾退,通知徐某搬迁。徐某为此恼羞成怒,再次威胁执行法官,声称要把事情搞大。
当天执行过程中,在琼海法院调解室,执行法官传唤被执行人徐某作最后的协调。徐某非但不听,反而向执行法官发出死亡威胁。执行法官冷静应对,现场宣读拘留决定。当晚8时,徐某被送至拘留所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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