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将被法院拍卖 “老赖”主动现身还款
□记者刘柯娜通讯员陈海霞
本报讯近日,琼海法院将对一名拖欠房款后“隐身”的被执行人房产采取司法拍卖,促使其主动现身还款200余万元,顺利执结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2011年4月,被告侯某霖与原告海南博鳌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博鳌·亚洲湾巴厘岛某号房屋,房款总价为398万余元,2011年4月8日前支付房款的50%,即199万余元,剩余50%于2011年6月20日前付清。被告支付了198万余元后未继续支付购房款余款。原告催付无果后遂向琼海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试图联系侯某霖,但其联系电话始终无法接通。因侯某霖住址不详,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及开庭传票,琼海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予以送达。法院认为,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合法,为有效合同,但原告未依照约定履行,其行为已构成违约。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购房余款199万余元及违约金。但被告一直未履行其法定义务,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琼海法院依法对侯某霖上述房产进行查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再次试图联系侯某霖,说服其履行义务。但侯某霖一直“回避”法院的联系,法院准备对该房屋进行司法拍卖。经过对涉案房屋评估后定于11月1日通过网络平台对该房屋进行拍卖。在房屋拍卖前几日,侯某霖主动联系法官,表示要履行义务,并请求法院撤销拍卖。侯某霖表示,其从亲戚处得知自己房屋的拍卖信息后才意识到法院是动真格的。侯某霖随后主动联系法官,法官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海南博鳌某置业有限公司同意减免侯某霖部分违约金,侯某霖当天就将200余万元转入海南博鳌某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双方债务结清,执行法官随即撤销了对被执行人房屋的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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