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门要钱遭拒 持刀抢走亲戚金手链 琼海法院:判三缓五
□记者吴佳穗
本报讯琼海男子黎某跑去亲戚家要钱花,因亲戚称没钱,他竟持菜刀威胁亲戚,抢走其手上的黄金手链。近日,琼海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1月27日19时许,黎某来到被害人王某家中想要找王某拿点钱花,王某以没钱为由予以拒绝。黎某从王某家中厕所出来后去厨房拿出一把不锈钢菜刀,手持菜刀直接走向王某,拿菜刀朝王某比划了几下,并将其推至墙边,用手强行扯掉王某戴在手上的一条黄金手链。随后黎某将菜刀丢在椅子上携带黄金手链离开现场。
黎某抢劫得手后前往塔洋镇。黎某在塔洋镇一店铺门前等车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黎某身上缴获其抢劫王某的黄金手链1条。
经琼海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黄金手链价值4632.26元。公安机关已将该黄金手链发还给王某。案发后,王某表示已对黎某谅解,请求法院对黎某适用缓刑或给予较轻的处罚。
琼海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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