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通报两起弄虚作假环境违法案件两企业被罚合计68.31万元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27日讯(记者苏桂除)记者从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了解到,去年12月份该局共查处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2起,严厉打击了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
案件1:
自主验收弄虚作假
水电公司被罚56.25万元
经查实,海南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水电站项目实际建设机组数量、单台机组装机容量与环保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不符,存在项目规模发生重大变动后没有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于2020年4月按照建设现状进行自主验收,并认定该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通过了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经现场勘查时该项目正在正常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该公司在建设项目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擅自作出验收合格的结论,其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在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此,琼海市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6.25万元罚款。
案件2:
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
某车辆检测中心被罚12.06万元
经查实,琼海市某车辆检测中心在对车辆进行排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时,不按照国家规定操作,检测尾气未插入探头、更改检测方法并通过检测,该行为导致出具了3份机动车虚假排放检测报告,并收取检测费用1360元。
对此,琼海市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责令该中心改正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12.06万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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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
3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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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标准》全面覆盖水泥生产的相关联产业,实现各项工序的环保全过程管理。《标准》不局限于水泥(熟料)生产和水泥粉磨生产工序,把水泥矿石原料开采、物料运输、水泥制品制造、散装水泥转运等工序的颗粒物控制和环境管理也纳入标准管控,做到水泥生产全流程协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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