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能拿到公租房指标骗取3.5万元 构成诈骗罪,被琼海法院判处缓刑
□通讯员李昌琴记者吴佳穗
本报讯琼海男子王某甲谎称有能力通过关系拿到公租房指标,骗取他人3.5万元。近日,琼海法院依法审理该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琼海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被告人王某甲因赌球欠债,在未成功申请到公租房指标及没有能力为他人办理到公租房指标的情况下,知道被害人王某乙有购买公租房指标的意向时,为偿还赌债,便对被害人王某乙谎称其有能力通过走关系帮助对方购买到公租房指标,一个公租房指标需要3.5万元,并承诺一年内可以拿到指标。被害人王某乙于2019年2月28日将3.5万元转到被告人王某甲的银行账户。被告人王某甲收到钱款后便将该笔3.5万元用于偿还赌债。
2019年10月,被害人王某乙表示不愿再购买公租房指标,要求被告人王某甲退钱,被告人王某甲表示同意。但经被害人王某乙多次追讨,被告人王某甲未能退还钱款,也不再接听被害人王某乙的电话。2019年11月21日,被害人王某乙向琼海市公安局报案。同年12月10日,琼海市公安局民警将被告人王某甲抓获。
2019年12月16日,被告人王某甲的家属向被害人王某乙退还3.5万元。被害人王某乙出具了谅解书,对被告人王某甲表示谅解。
琼海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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