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调解 “面对面”劝和 琼海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郭彦杨晓晖通讯员钟兴珠)近日,琼海市法院交通法庭采用“背靠背”调解、“面对面”劝和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今年4月,张某无证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无牌二轮轻便摩托车超速行驶,碰撞黄某因故障停在路边的摩托车及站在该车左侧的黄某某,造成黄某某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受害人黄某某的近亲属与张某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原告向琼海法院交通法庭口头提起诉讼。交通法庭法官助理了解情况并记录原告的诉讼主张后,在法官的授权和指导下,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意见分歧较大,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法官助理结合双方意见,调整调解方式,由原来的“面对面”调解调整为“背对背”调解,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一面积极安抚受害人亲属情绪,一面告知张某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经过反复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的妻子当场支付了大部分赔偿款给受害人家属,受害人家属当场出具了谅解书,双方同意余款分期支付,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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