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实行焚烧秸秆有奖举报最高奖1000元
本报嘉积11月19日电(记者丁平)海南日报记者11月19日从琼海市农林局获悉,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制止、惩戒和杜绝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琼海市决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两个等级进行奖励:一级是提供举报对象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一次性奖励1000元;二级是提供举报对象的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一次性奖励500元。
奖励条件为:被举报对象明确,有所在镇(区)、村委会、村庄和姓名;举报的事实具体,有焚烧的具体位置和明显的标志物,有照片或影像等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相关部门掌握、查证和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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