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碰瓷”勒索钱财琼海法院宣判3起涉恶势力犯罪案和1起“保护伞”案
南国都市报4月29日讯(记者陈康通讯员侯俊杰陈海霞)4月29日上午,琼海法院对3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和1起“保护伞”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自2017年起,被告人周某勤、陈某拔、程某涛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驾驶2辆悬挂伪造车牌的小轿车一前一后在高速路的快车道和中间车道低速行驶。当有被害车辆试图变道超车时,陈某拔、程某涛驾驶后车超速追赶碰擦他人驾驶的正在高速行驶的车辆,造成交通事故。
随后被告人陈某拔、程某涛以被害人存在过错为由向被害人索要车辆损失费,得手后三人平分赃款。如果被害人坚持报警处理,被告人则称有急事一走了之。至2018年7月,三人在东线、中线、西线共作案17起,敲诈勒索他人钱财16400元。
另一起案件的被告人陈某、符某俊、陈某汉(另案处理)以同样的作案手法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期间在东线、中线、西线上共作案10起,敲诈勒索他人钱财15000元。
4月28日上午,琼海法院对上述2起高速路“碰瓷”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八年不等。被告人周某勤被冻结款项的账户中,在起诉书指控的时间段有多次存款的记录,且其没有提供证据证实该存款是其合法收入,余额145200元依法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黑色丰田凯美瑞轿车一辆依法予以没收。
新闻推荐
建设中的文琼高速公路。南国都市报4月27日讯(记者吴岳文文/图)记者4月26日从文琼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方获悉,该项目已完成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