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法院法官指导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农村土地争议纠纷 当事双方达成和解申请司法确认
本报讯(记者李传敏通讯员曾丽燕)11月11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伟奇前往长征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指导工作,当场化解一起农村土地争议纠纷,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有效指导基层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和谐。
据了解,当事人王某升和许某结同为琼中县长征镇潮村村委会老铺村村民。2000年,趁王某升外出打工时,许某结侵占了王某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2亩土地,并在该土地上种植槟榔,如今槟榔已挂果,因此发生矛盾纠纷。长征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收案后,对此案进行了调解。由于受到许某结哥哥许某文的干涉,许某结对已经达成的调解协议反悔并拒绝履行。
了解情况后,11月11日,在长征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王伟奇将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对争议土地进行现场测量,并进行了调解。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当事人王某升同意以土地租赁方式,将该土地租赁给许某结经营,经营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19年至2024年租金为600元/年,2025年至2027年租金为720/年。许某结当场支付了3年租金1800元给王某升。
王伟奇表示,针对基层矛盾纠纷,在进行调解后要及时做好申请司法确认工作,使得调解结果尽快落实,避免出现当事人反悔、使矛盾纠纷无法及时解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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