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个地方第2次酒驾被查 琼中一男子被行政拘留20日
本报讯(记者李传敏通讯员孔德南)1月18日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夜间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中查获在同一地点因再次饮酒酒驾的一名本地男子,其两次酒驾前后相隔2个月,该男子后悔莫及,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组织警力开展酒驾、醉驾集中夜查整治行动。当晚9时许,在琼中县城国兴大道零公里路段,执勤民警查获王某余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悬挂琼D37970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进一步调查,驾驶人王某余,琼中县营根镇人,其曾于2019年11月18日22时许,在琼中县城国兴大道零公里路段实施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查处过。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对王某余无证驾驶和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共计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20日,对其涉嫌危险驾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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