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辍学劝返无果乡政府申请强制执行 全省首例控辍保学案件审查听证会在琼中民族思源实验学校举行
本报讯(记者李传敏)“我一定会把我的孩子送到学校去的。”6月22日下午,一场特殊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听证会在琼中民族思源实验学校举行,被执行人李某丽做出了保证。这也是海南省法院受理的首例控辍保学案件。
李某丽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上安乡罗眉村人,其小孩蒋某慧已上七年级,因厌学,于2019年9月离开学校未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得知情况后,2019年11月24日,上安乡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送达《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责令蒋某慧的父母蒋某忠、李某丽于2019年11月26日前,将蒋某慧送回学校,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蒋某忠、李某丽未履行。今年6月9日,上安乡政府再次责令蒋某忠、李某丽于6月13日前送小慧到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后者依旧未能如期履行监护人义务。期间,县教育局、学校老师等亦多次家访,收效甚微。
多次劝返无果后,上安乡政府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以及《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之规定,向蒋某忠、李某丽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000元,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送被监护人蒋某慧到校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然而蒋某忠、李某丽仍未履行处罚决定,上安乡政府遂向屯昌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记者从屯昌法院了解到,这是海南省法院受理的首例控辍保学案件。受理申请后,6月22日下午,屯昌法院将巡回法庭设在蒋某慧的学校——琼中民族思源实验学校,由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双方现场举证、质证、陈述。
6月23日下午,同样的一场案件审查听证会在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如期举行。来自琼中县营根镇的王某某,其小孩也是因为厌学而辍学,更已离家出走。
琼中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这两场听证会,达到“教育一批、震慑一片、感化一群”的效果。
这两起案件均未现场宣读裁定,将由屯昌法院合议庭评议后再作出裁决。
据统计,两场审查听证会有该县未到校或就学不稳定学生及学生家长、有关部门负责人近300人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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