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配件自制射钉枪上山打鸟 琼中一男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刑
近年来,有人因自身兴趣爱好而私自购买、组装枪支的情况屡见不鲜,许多人对组装枪支的行为认识不清,实际上该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王某就从网上买来各种配件,自己组装成射钉枪到山上打鸟,结果近日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本报全媒体记者吕书圣
案情
网上淘来配件
自制2把射钉枪打鸟
2020年12月9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以王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2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王某在网上购买了多个枪支配件。2018年8月,王某在其家中用切割机、电焊机将购买的枪支部件制造了2把射钉枪,并在制造好后拿枪到山上打鸟。
2020年8月31日,王某到琼中公安局中平派出所投案,并带侦查人员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平镇红岭水库附近大山草丛里将其藏匿的2把枪支找出上缴。经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对该2把射钉枪进行鉴定,王某制造的2把枪型物品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
判决
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刑
涉案枪支没收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非法制造枪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王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从轻、从宽情节,建议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适用缓刑;2把枪支系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王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但王某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2020年12月26日,琼中法院判决王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把涉案枪支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律师说法
私自组装枪支
危害公共安全
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鲁南表示,由于枪支、弹药杀伤力和破坏力大,我国对枪支、弹药管理严格,对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行为入罪处理。部分群众有持枪梦或狩猎爱好,对相关法律法规却缺乏了解和认识。因此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擅自买卖气枪或相关配件用于收藏或狩猎的行为时有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本案中,王某法律意识淡薄,对枪的认识不到位,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李鲁南同时建议,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仿真枪支,仿真枪若经鉴定,其杀伤力已达到《枪支管理法》中的相关标准,则该仿真枪即可认定为枪支。同时,还应该谨慎进行网购行为,在网上购买枪支、弹药等法律明文禁止或者限制占有、流通的物品,也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居民在遇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违法犯罪行为时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给予严厉打击。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购物已经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很多物品是收货后由消费者自己组装的。当前,因私自网购配件组装枪支引发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经改装后的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可以发射各类金属弹丸,具有一定射程,既危害公共安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及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的同时,也触犯了刑律,给家庭幸福、子女健康成长带来阴影。在此,告诫非法制造枪支者,千万别抱侥幸心理。
法链接
我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枪支给出了最权威的定义,即: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许可制造、买卖或者运输枪支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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